关于继续开展2025年中国电池行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01-159


关于继续开展2025年中国电池行业科学技术
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在2024年完成固态电池、锂离子电池、电池装备、电池材料等领域科技成果评价,为进一步提高科学评定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完善和推广应用,推动电池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2025年继续开展电池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与电池及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科技项目成果完成单位,可自愿申请科技成果项目评价。
依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由项目完成单位提出申请,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通过现场考察(或观看视频)、答辩讨论等,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作出评价意见。对经评价通过的科技成果,颁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提交申请表书面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评价材料主要包含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附件(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经济及社会效益证明、应用证明、知识产权文件等)。参考提纲及要求如下:工作报告要着重描述评价成果从立项到完成计划任务的整个工作过程及结果。主要包括: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究工作的组织过程,解决关键技术和示范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和产业化及已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存在问题与下一步的改进方法等。研究报告是核心评价资料,应全面反映成果技术研究过程及结果(创新性、先进性及效益等)。主要包括: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背景(包含文献综述等)、技术难点及研发思路(问题的提出及解决办法)、研发历程(技术方案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在不失密前提下尽量用实验数据描述)、取得的技术突破(创新点)、技术成熟度(规模)、实现的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分析、技术经济分析、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情况及前景、存在问题与下一步的改进方法等)。(2)应用证明(附件2、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和财务章);(3)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分析报告(如产品检测报告等);(4)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5)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的应用科技成果,需提供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评价报告和证明等;(6)知识产权文件(取得的与评价成果密切相关的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等。联系电话:010-65599550,63385179联系邮箱:chinabattery_cgpj@163.com【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消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其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充分传递电池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会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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