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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2026-01-104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五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工业绿色微电网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设施或系统。工业企业和园区新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每年就近就地自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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