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届全国电池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推进电池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以赛促教、以赛促培、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经研究,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共同举办2025年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电池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25年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电池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三)承办单位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培训评价分会
(四)竞赛组委会
为保障竞赛工作顺利进行,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成立第二届全国电池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宣传组等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竞赛的计划、申报、筹备、赛事组织及宣传总结等工作;评审组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评分标准的制定、考试命题、技术争议裁决及预赛阶段的技术指导,以及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的评审裁判等工作;监审组负责决赛全过程的监督,并受理竞赛申诉等工作;宣传组负责竞赛宣传报道工作。
(五)工作要求
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赛活动按照《全国轻工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执行。
(一)竞赛赛项
竞赛设立电池测试工、电池(组)装配工2个赛项,均为职工组(单人赛)。
(二)参赛对象
电池及相关企业职工、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工作人员等(年龄18-60岁)。
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电池制造工(试行)》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要求为基准命题,竞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成绩与个人实操比赛成绩按7:3比例计初赛成绩。
初赛共设置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五个赛区。2025年11月中旬,各赛区完成选拔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决赛
决赛以技能操作为考核内容,选手独立完成相关操作项;决赛考试成绩与初赛比赛成绩按7:3比例计最终成绩。最终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总成绩相同者,决赛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总决赛拟于2025年11月底前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奖励办法
(一)在全国总决赛中,各赛项前3名选手获一等奖,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核准后,授予“全国轻工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总决赛选手超过60人(含60人)时,第4-15名选手获二等奖,第16-30名选手获三等奖。
总决赛选手低于60人时,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部决赛选手的16%,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部决赛选手的25%。
获得二等奖的选手,经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审核通过,可获得“电池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三)参加总决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可直接申报技师(二级)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其他决赛获奖选手可直接申报高级工(三级)职业能力评价证书,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审定发放。
(四)总决赛工作中,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荣誉证书;在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组委会颁发“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实施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重大意义,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是做好竞赛宣传推广,深入挖掘优秀技能人才和竞赛选手案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
(一)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张丽丽:010-65289831
(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吕瑞雪:010-68591304
(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培训评价分会
王 杰:15831589360
齐丹丹:15004658813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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